鄭州市金融工作局:
你局《關于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正輝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開辦應付款保函業務及變更事項的請示》(鄭金文〔2021〕22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正輝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如下變更事項:
。ㄒ唬╅_展應付款保函業務。該公司可圍繞正商集團產業鏈開展應付款保函業務,應付款保函業務余額與其他各項債務性融資余額之和不得超過公司資產凈額的100%,且單一客戶應付款保函業務余額不得超過公司資產凈額的10%。
。ǘ┳兏鲁。調整章程相關內容。
二、請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正輝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持本批復及相關材料,自批復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三、你局應當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加強對該公司開展應付款保函業務的跟蹤監測,待其與中原銀行合同期滿,及時評估業務開展效果和風險隱患,更好為我省“三農”、中小微企業發展提供特色化、差異化的金融服務。
2021年7月22日